入學須知
有興趣申請我們學校的申請者,應在教育局規定的期間內(通常為每年9月的第三週至10月第一週)從幼兒園或當地的民政事務處,獲取「小一入學申請表」。
請將填寫的申請表格與所需文件的原件及副本連同自付郵資的回郵信封,在規定的交表日期內,親自遞交至本校校務處。
我們將在每年11月的第二週到第四週間公告自行分配的結果。對於在此階段沒有被分配到本校的申請者,仍有機會在統一派位階段選擇我們學校。
統一派位結果宣布後,即使申請者最初並未被分配到本校,如果家長還有意願讓孩子加入我們的大家庭,可在指定的日子和時間內,攜帶相關文件(詳情會於學校公告中提供)到本校辦理登記。
請注意:
- 所有提交的文件將僅用於這次入學申請流程,一旦入學程序結束,這些文件將被安全銷毀且不會退還。
- 根據實際需要,學校保留預約面見申請人的權利。